| 外商投资鼓励类、产品出口型、先进技术型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口免税设备申请的初审、上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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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2007-05-17 09:58 文章来源:湖州市政府网站 |
| 文章类型:原创 内容分类:政策 |
办理事项:
外商投资鼓励类、产品出口型、先进技术型和技术研发中心项目进口免税设备申请的初审、上报
办事机构:
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
办事类型:
行业准入
联系方式:
【责任处室】:外资处
【责任人】: 王 波
【联系电话】:2100408
准予行政许可方式:
行政许可类型:
行政
年检审:
无
受理(办理)时限:
承诺时限:2个工作日
法定时限:3个工作日
收费标准:
无收费
收费依据:
办理地点:
市审批办证服务中心(外贸窗口)
设立理由及依据:
国务院《关于鼓励外商投资的规定》(国发[1986]95号)
办理(受理)程序:
受理-初审-上报
申报材料:
1、企业的申请报告;
2、企业设备免税申请书;
3、企业关于该项进口听董事会决议;
4、企业原审批单位核实意见;
5、进口设备清单(经原审批机关批准);
6、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;
7、上一年度审计报告;
8、外商投资企业先进技术企业确认证书复印件;
9、外经贸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。
备注:以上材料一式二份
办理对象:
本地相关企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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